
岳塘新闻网12月20日讯(通讯员:刘泽佳)开设赌场是违法犯罪行为,不仅危害他人,还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应当坚决予以打击并取缔。近日,岳塘区法院审理了一起开设赌场案件,被告人康某伍、戴某云、张某因犯开设赌场罪获刑并处罚金。
2019年4月初,被告人康某伍、戴某云、张某三人经商议,约定每人出资一万元用于开设赌博电游室,而后三人租用位于湘潭市岳塘区板塘铺三医院附近的民房作为赌博电游室的场地并购买了15台电游赌博机放置于该民房。赌博电游室运营期间,被告人康某伍、戴某云、张某分别负责电游室的对账、日常管理、资金收支工作。此外,三人还聘请了服务员为赌客上分、下分、兑分,三人各自从赌博电游室中获利155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康某伍、戴某云、张某以营利为目的,利用电游赌博机开设赌场,其行为均构成开设赌场罪。在共同犯罪中,3名被告人均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依法应当按照其所参与全部犯罪进行处罚。被告人康某伍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被告人戴某云、张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决定对3名被告人从轻处罚。被告人张某已退缴违法所得15000元,酌情对其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之规定,对其三人的犯罪行为作出相应判决。
法官说法:有人将打麻将、斗地主、玩电游机等方式视为“娱乐”,但“娱乐”的赌资却越来越大,早已突破了娱乐的底线,为法律所不容。法官提醒广大市民,“娱乐”要有度,不能以赌博为目的,且我国各地对赌博违法犯罪都有认定的标准,赌资如果达到一定数目,就可能构成赌博犯罪,受到法律的惩处。如果参与赌博,不但血汗钱可能白白输掉,还可能受到法律制裁,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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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岳塘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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